无论看金融机构的数量还是金融资产的规模,中国的金融体系已经排在全球的前列:商业银行资产全球第一、股票市场市值全球第二、债券市场市值全球第三。
这里还要强调一点,今年的融资平台债如果出现问题也是预料之中,我们不能对平台债抱有百分之百的信仰。特别是在数据权属、隐私保护、算法歧视等方面,要做到对消费者利益的保护。
这方面也需要深入探讨。所以,绿色金融的标准必须要弄清楚。第二大挑战是金融科技和平台经济治理。二是保护消费者利益,这是站在消费者的角度。要保证金融安全还需要积累参与全球治理,特别是全球数字经济规则的制定。
从2020年底开始,美国国债收益率越来越陡峭,无风险利率大幅上扬:2021年1月6日,十年期国债收益率超过1%,系2020年3月以来的首次,此后于3月29日到达1.73%的高点。中国金融科技发展很快,处于世界第一方阵,全球金融科技类专利申请数量排在前25位的企业全部来自中美两国,中国16家,美国9家。一方面,要旗帜鲜明地鼓励创新,珍惜金融科技领域建立起的国际竞争力,寻找合适的监管抓手,循序渐进地加强监管。
针对当前面临的监管难题,主要有以下三方面反思。大科技金融平台在设计金融创新产品或服务的时候可以获取潜在消费者或平台使用者的多维度信息,在提高金融服务针对性和靶向性的同时,也放大了逆向选择问题和道德风险。现在中国各地所开展的监管沙盒试点工作,大部分的入盒测试产品是传统金融机构设计的金融产品,实际上并没有针对大科技金融平台的创新产品或服务,即真正对传统金融业务模式具有冲击力的业务模式。第二阶段是金融控股平台初步形成及各类业务风险累积暴露阶段。
梳理我国大科技金融平台的发展历程,辨析大科技金融带来的风险挑战,进而对当前金融科技的监管进行反思,对于进一步推动我国金融科技监管从短期治理向长效机制转变具有重要意义。第四阶段是明确监管政策取向,全面治理整顿时期。
其次,风险来源多样化,形成机制更为复杂、传染性更强,平台经济中的交叉网络效应在加速平台扩张、弥合消费者需求的同时,可能会使得信息不对称的程度出现恶化。大科技金融平台的发展与监管已经引起全球金融业、国际组织和各国监管部门的高度关注和广泛讨论。二是坚持所有金融活动必须依法依规纳入监管,坚持金融业务必须持牌经营,坚持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大科技金融平台垄断对于社会福利分配的影响。
随着P2P风险的不断暴露,监管部门开展了第一轮对互联网金融的整治活动。自2017年开始,随着大科技金融平台全面介入金融业务,金融控股平台的雏形逐步形成。大科技金融平台的垄断问题可谓是此次治理整顿的核心,不过对于这里的垄断如何理解,尚未形成统一、明确的答案。在此阶段,金融监管逐步强化,但犹抱琵琶半遮面。
2020年初,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对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者的巨大冲击,大科技公司借助自身平台和技术优势,快速调配其自身特有的信息流、商品流和资金流,创新产品和服务模式,成为稳经济、稳信心的重要支持力量,特别是随着无接触金融服务、小额信贷、互联网贷款、数字消费券等的普及,彰显了中国在数字普惠金融领域中的全球竞争力和领先地位。无论是市场主体还是监管当局,对大科技金融平台的业务模式都尚未有清晰的认识,基本是在摸索过程中逐渐开展业务,配套的监管规则滞后于业务的发展。
如何界定大科技金融的垄断,以及平台垄断和单边市场大企业垄断的差异。此外,由于金融业在风险性质与监管架构上与实体经济部门的巨大差异,金融监管体制改革不能照搬实体经济政策区域创新的历史经验,而必须遵循自上而下的途径,通过中央监管当局主导和各监管部门的密切合作,以实质性的监管豁免与规则修订来实现监管沙盒的核心功能。
三是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依法保护产权,弘扬企业家精神,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我国金融科技企业在全球的核心竞争力。这里的监管强化主要体现在对大科技公司开展的金融业务设定一些监管指标或出台一些针对性的监管规定,如大科技公司在开展消费信贷、小额贷款、资产证券化等业务的时候,要接受监管机构对其资产规模、资本金充足程度、杠杆率、资金来源等方面的监管指标约束,逐步降低平台的杠杆率和利润率。三、大科技金融平台带来的风险挑战 随着大科技金融平台业务规模的快速扩张和创新产品的不断涌现,其潜在的风险与监管挑战成为业界、学界和监管部门争论的焦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胡滨,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 来源: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 进入专题: 金融平台 平台监管 。因此,对于我国而言,大科技金融平台的风险与监管已经成为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第二,合理把握对大科技金融平台监管的度和边界。
第一,监管应着眼于大科技金融平台风险的特殊性。与普通互联网平台相比,大科技公司将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包含在内,范围更加广泛,也更符合现实情况。
大科技金融平台进入全面治理整顿的阶段。再次,以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形成的关联网络,很难通过传统的并表监管等方式进行风险管控,一旦出现问题,平台经济中的纵向与横向关联企业会迅速受到影响。
而中国的大科技公司则更注重金融业务的发展,甚至形成了独立的金融业务平台。这一阶段的典型特征是金融业务的领域迅速扩张,规模高速增长,但与之相对应的监管却相对滞后,甚至存在监管空白地带。
第一,金融科技的系统性风险与系统重要性机构监管。大科技公司在与传统金融机构的合作与竞争中重塑着金融业格局,也在一定程度上带来挑战和风险。平台涉足的金融业务除了第三方支付业务以外,还包括货币市场基金、互联网个人征信、中小企业小额贷款、消费信贷、资产证券化以及互联网保险等。大科技公司更多开发的是网络效应显著的新型金融业务,金融科技运用中的技术复杂性、市场复杂性和网络复杂性及其可能产生的风险极传染效应等,对于监管者而言是巨大挑战。
监管者一方面已经意识到各类金融科技风险在不断累积暴露,不断出台具体的监管规则针对性规范平台各类金融业务,一方面顾虑监管政策的大幅度转向可能会损害市场创新活力,影响前期快速发展所建立起来的中国在全球的金融竞争力,因此监管的力度在不断强化但态度不够明确,也没有针对平台的统一的监管规则或顶层设计出台,因此称之为犹抱琵琶半遮面。在已经具备成熟金融服务的美国市场,以GAFA(谷歌、亚马逊、脸书、苹果)为代表的大科技公司,把业务渗透和扩展到支付、信贷等金融业务;在金融供给和服务覆盖面仍有不足的中国市场,以BATJ(百度、阿里巴巴、腾讯和京东)为代表的大科技公司不断填补金融服务领域的空白,在第三方支付、银行信贷、消费金融、小额贷款、互联网保险等领域表现尤为突出。
大科技金融(BigTech in Finance)平台则是指拥有成熟技术平台的大科技公司依托其特有的用户、场景和技术优势,深入涉足和发展金融业务,且表现出强大的生命力和创新性,逐步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大科技金融业务模式和服务生态体系,其本质是大科技公司的平台、数字技术能力和金融产品与服务的结合。当前,监管政策取向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202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强化巨型互联网平台的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坚决打破垄断和纠正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从金融业务介入深度和营业收入占比等角度看,中国大科技公司都远高于美国的大科技公司,并对传统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形成冲击和挑战。四、对大科技金融平台监管的反思 大科技金融平台具有系统性和特殊性,对其进行监管不可能在短期内一蹴而就,需要在不断摸索过程中健全完善,从短期治理向长效机制转变。
第三,数据安全和隐私问题成为大科技金融监管的核心要素。第一阶段是爆发式增长阶段。具体来看,主要有以下四方面问题尚需要厘清:金融市场中垄断问题的特殊性。最后,大科技金融平台会带来新型的市场垄断和价格歧视风险,如平台寡头垄断会存在扭曲市场价格的潜在激励,排挤中小平台或非平台经济,提高市场的进入壁垒,这种情况就会扰乱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正常的经济秩序,同时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难度也会大幅提升。
加强金融业综合统计和数据共享工作,搭建大科技金融监管基础设施固然重要,但也不能将数据监管等同于金融监管,平台经济数据治理问题的维度更大,涉及到金融监管部门和其他部门的协调,因此要把握好监管的度和边界,努力实现金融监管、社会治理和政府监管的协同发展。第三阶段是新冠疫情冲击下大科技金融平台价值凸显,彰显全球竞争力阶段。
近年来大科技公司凭借其特有的客户与技术优势,不断向金融领域渗透,且表现出巨大的潜能。第三,加速推进中国版监管沙盒的设计与修正。
数字技术的广泛应用会对社会治理产生多方面的影响,此次新冠肺炎疫情的发生使得各地政府、市场主体和民众充分认识到互联网平台和线上服务的重要性,这也让大科技金融平台在社会治理中的角色受到关注。数据产权不明晰阻碍了数据要素的交易和权益保护,当前基于知情-同意的数据隐私保护难以真正实现数据的确权和合理使用,数字鸿沟的存在以及后续数据使用方式的不明确也使得相关风险日益凸显。
當時被聯軍俘虜及陣前投降的中國「人民志願軍」有2萬1400人,主要被關押在巨濟島、濟州島等地。
越南|達成鬆綁協議 日本三班機本週訪越 越南與日本本週宣布達成協議,6月25日至27日共有三班班機、約440名商務人士由日本飛往越南,兩國並同意在近期逐步鬆綁旅遊限制。
醫院評鑑的本意是好的,是為了讓醫院擁有足以照顧病人的完善措施(包括硬體和軟體)。
這些被肢解的佛像,下場好些的,被當成藝術品珍藏,命運悖舛的,就放在戶外任憑風吹日曬。
北韓並揚言,下一步就是軍事行動了。
有17%的人呈現這些表情中的兩種。